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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崇明籍大学生暑期回乡实践锻炼的通知
所在位置: 首页  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6-07   浏览次数: 411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崇明籍大学生回乡工程建设,帮助崇明籍大学生了解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增进崇明籍大学生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感情,吸引和鼓励更多崇明籍大学生回乡发展,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提供和储备优秀人才资源,崇明区有关部门将开展2017年崇明籍大学生暑期回乡实习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本次活动招募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校崇明籍大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报名办法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电子邮箱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不需要向校团委提交材料。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61—14日。报名需填写《2017年崇明籍大学生暑期回乡实习报名表》(登录崇明人才网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www.shcmhr.com/bgxz/list.aspx),《报名表》发送至邮箱cmrczx@sina.com。邮件主题:2017年崇明籍大学生暑期回乡实习+姓名。

2、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招募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后期资格审查时,发现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或与招募条件不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派遣实习

1、报名结束后,经筛选确认,安排大学生至各相关单位实习。实习单位涉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村居委等。

2、本次实习活动另设优质注册型企业实习专区,这些企业的实习地点不在本区,大学生可根据自身需要,按照企业岗位要求报名。有兴趣的同学可登录崇明人才网下载中心下载“2017年崇明籍大学生暑期回乡实习注册型企业岗位一览表”,网址:http://www.shcmhr.com/bgxz/list.aspx

3、如报名人数过多,原则上按照单位需求、毕业时间先后和报名时间先后(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安排实习。

4、实习期间,为大学生提供一次性实习补贴(每人500元),大学生免费享受政府购买的实习期人身意外保险一份。

5、实习时间初定为710——818日,约40天。


联系人:周雄才

联系电话:6087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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