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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奉献•奉贤” ——奉贤籍大学生暑期实践的通知
所在位置: 首页  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6-06   浏览次数: 294

各学院:

为在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中积极推进融入周边、服务区县、服务基层,校团委继续与奉贤区团委合作,选拔优秀奉贤户籍或有志于以后在奉贤工作的大学生暑期赴奉贤区基层进行挂职锻炼。由奉贤区委组织部、奉贤区人社局和奉贤团区委共同举办的“奉献·奉贤”大学生暑期实践项目已开展10周年,本项目旨在不断优化青年后备人才结构,鼓励更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奉贤干事创业,为实现“奉贤美、奉贤强”的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收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良;

2有志于在奉贤工作的在校大学生,一般应是学生党员或学生干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奉献精神。参加过“奉献·奉贤”——奉贤籍大学生综合培养计划的同学可优先推荐;

3、符合具体岗位实际要求。

二、实践时间

7月上旬-8月上旬,也可根据用人单位及学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实践起止时间,一般不少于1个月。

三、制度保障

1、安全保障

由奉贤团区委为实践大学生集体购买意外保险,确保学生实践期间人身安全。奉贤区各单位在学生暑期实践期间进行工作指导和岗位带教,安排工作午餐,并给予适当补贴。

2、实践鉴定

暑期实践活动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及主办单位给予评价鉴定,由奉贤团区委将鉴定表反馈至大学生所在学校团委并存档。

三、报名方式

1、初审上报

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填写《暑期实践大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大学生暑期实践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于612日(星期一)15点前汇总至团委周雄才OA,同时报送至校实践部邮箱shijiansit@163.com,纸质材料(附件1、附件2)送至大活201团委周雄才老师处。

2、校团委将针对材料进行初选,择优向奉贤区推荐挂职学生。

3、由奉贤团区委根据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岗位需求与学生专业进行岗位匹配。匹配后,将征求推荐单位及用人单位双方意见,最后确定实习岗位。

联系人:周雄才

联系电话:60873246


附件1:《暑期实践大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xlsx

附件2:《大学生暑期实践推荐汇总表》.xlsx


共青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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