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一学一做”基层团组织教育实践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团中央在全团集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主题团课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需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干部培训内容(4月25日)并结合学院自身情况以“怎样做一名合格团员”为主题于5月9日前面向学院全体团员开展一次主题团课培训,也可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和先进人物讲授。
二、开展组织生活会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需向所在学院的基层团支部做好组织生活会宣传动员工作,召开以团支部为单位,“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团员要认真学习《2013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年提出的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五个方面的重要要求。要求各基层团支部干部以及团员结合个人亲身经历,联系日常工作与生活,开展讨论与学习。
以上两项工作需要及时做好记录汇总,《“一学一做”主题团课活动记录表》、《关于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组织生活会活动记录表》(每个支部一份)以及现场活动照片请于5月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到校团委吴雯婷OA。优秀的活动将发布至“上应青年”进行集中宣传与展示。
联系电话:60873213
共青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委员会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