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了使新生团支部能尽快正常开展工作,进一步发挥团组织的育人功能,现将新生团组织建设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时组建团支部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以班级为单位组建团支部。各学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团支部的建设,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爱共青团事业、热心为同学服务的优秀党、团员选拔到团支部工作岗位上来。 二、及时做好团组织关系的接转 各学院要及时做好新生团组织关系的转入工作。团员凭团员证接转组织关系,如团员证遗失的必须出具入团志愿书或团关系转入证明,团组织关系接转由各学院团总支负责。团总支在接受团员组织关系时,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内填写团员转入组织关系时间,并加盖公章。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同时转入,并由其所属团总支保存。团员证遗失的团员需及时补办团员证。 三、按规定按时交纳团费 团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根据团中央《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每位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本人自愿多交不限。新生团员从7月份开始向所在团支部缴纳团费,本次团费所收期限为7月至12月份。各学院团总支将团费存入财务处团委帐户,并将收款凭证(白联)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四、积极发展新团员 各学院团总支成立后,随着团组织活动的开展,团总支应按照团章和团员发展工作的要求,积极发动学生群众,开展团员的发展工作。凡符合入团条件的,所属团总支可以依照程序进行发展,并报校团委审批。团员发展的档案材料由各学院团总支负责保管。 五、指导新生团支部开展“主题团日”活动 各学院应做好新生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指导团支部积极开展本学期的主题团日活动。 各学院基层团组织通过近期的工作,力争使各个团支部普遍达到以下标准:团支部的组织健全,有团的工作制度,有一支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干部队伍,能够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等活动,努力将团支部建设成为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基层团组织。 特此通知。 联系人:何兵 联系地址:学生活动中心204 联系电话:60873213 2014年18号附件1:团员证补办程序.doc 2014年18号附件2:申请补办团员证规范文本.doc 2014年18号附件3:团员发展程序.doc 共青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4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