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根据我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的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努力发现和培育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和示范群体,现决定开展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2—2013学年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3年10月前在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就读的学生(含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学生集体,大一新生不参与此次评选。
二、评选标准
依据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及《研究生手册》(2013年版)。
三、评选名额
1、校优秀学生名额为2013年10月前在校学生总数的5%。
2、校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为2013年10月前在校学生总数的0.5%。
3、校先进集体的名额为各学院班级数的10%。
4、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比例分别为全校在册研究生数的5%和0.5%,校先进集体的比例为全校班级数的10%。
5、2013级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所组成的集体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四、上报及评审方式
1、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应由基层班级组织通过民主程序推选产生。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申报名单由各学院团总支、党总支审核,并由各学院在校内张榜公示三天,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后上报团委。
2、校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申报登记表一式一份,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另附申报材料一份,申报材料内容为不少于800字的A4打印稿。
各学院团总支报送材料时请填写评优汇总表,并请于2013年9月30日前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王晓琳OA。以上所有申报材料、评优汇总表纸质版请于2013年9月30日前报送校团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琳
联系地址:学生活动中心202西
联系电话:60873068
2013年15号附件1: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2013年15号附件2:先进集体登记表.doc
2013年15号附件3: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汇总表.xls
共青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