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订阅 手机访问 
阅读新闻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团发展工作的通知
所在位置: 首页  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13-06-18   浏览次数: 604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各社团:
        为了繁荣校园文化,让更多的同学参与到丰富的校园生活中来,在进一步发展和壮大原有社团的基础上,鼓励各二级学院创办新社团,尤其鼓励成立理论学习型、科技、创业型社团。同时,为了更好的做到区校联动,资源共享,让高校丰富的文化资源走出校园服务社会推进传统区域民族特色文化走进校园,鼓励各社团与社区对接。为加强团组织在社团建设和发展的作用,团委对社团工作作出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

一、管理职责

团委职责:提出发展思路,对社团工作方向和重点作出部署;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团工作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社团,理顺组织关系;对社团进行评价考核;指定扶持社团发展的相关政策,争取工作资源,优化社团发展环境。指导社团发展中心工作。

二级学院职责:社团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社团骨干的选取和配备、社团换届的组织;研究社团内部工作制度,并向党组织、团组织提出政策和建议;帮助社团骨干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做好社团骨干的推优、入党等发展环节。

二、工作制度

1、社团经费

社团经费由各学院团总支书记入学校财务处,进各学院的学生活动费。社团经费来源为社费、社会赞助、其他学校支持等。赞助费一概要入学校财务处,进各学院的学生活动费账户,或者另外设立赞助费专项。(赞助协议由团委、保卫处通过后,经校办盖章) 

2、社团活动

全校社团须于活动之前规定时间内上交《学生社团常规活动申请表1》、《学生社团常规活动申请表2》、《学生社团特色活动申请表》和《学生社团大特色活动申请表》等相关表格。社团发展中心将根据社团所上交的四类活动申请表于每周一之前归纳整理,并向全校师生公布本周所有社团活动情况。随后由社团监督委员会成员对公示开展活动的社团进行监督并评分。最终得分将定期反馈给社团发展中心,直接换算成社团年审细则中社团常规活动情况项的得分。

此外,对于连续四周没有活动的社团将予以警告,对于连续八周没有活动的社团将予以整改通知书,对于连续十二周没有活动的社团直接上报校团委,经核实确认无误后,予以注销。

3、社团组织校外活动

为了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凡组织校外考察、交流等活动的社团,必须提前两周向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提出申请,申请需上交纸质版材料,纸质版材料包括详细的活动意义、活动内容、活动地点和活动人数等。经学院审核、批准后,由二级学院团总支向团委申请支持,校团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或不予支持。校外活动需由学院安排至少除指导老师外本学院一名教师带队。未经批准,任何学生社团不得组织社员开展任何以学校为名义组织的外出活动。社团私自以组织名义,未经批准的外出活动,经查出核实,将立即取缔该社团,并由二级学院根据情况给与批评直至警告处分。

三、健全组织机构和新成立社团

要求在各学院在学生会中,建立健全社团部,充分发挥社团部的作用,管理学院所属社团的日常活动和常规工作。主要包括:日常活动统筹、社团财务监督管理、协助社团年审工作、指导新社团申请及运作。

今年,申请成立新社团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15日,在此之前成立的社团,可以参加2013年下半年的招新,并能计入到年底考核。

联系人:周 青    6087 3246 

共青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会

2013年6月3日

主题词:社团   发展工作

共青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3年6月3日印     

抄送: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