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订阅 手机访问 
阅读新闻
关于我校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的通知
所在位置: 首页  团的建设     发布时间: 2010-11-25   浏览次数: 363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6月14日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团十六大部分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基层党建带团建暨共青团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有关精神,切实加强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帮助高校共青团干部在深入基层、面向青年的工作实践中了解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情,增进同基层和群众的感情,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党组决定开展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
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安排
(一)挂职时限
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
(二)选派条件
1.参加工作一年以上;
2.有共青团工作经验;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
5.原则上以科级干部为主。
(三)我校选派干部情况
1、名额:1名
2、挂职地点:云南省某区县
二、选派干部的相关政策
(一)选派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为主;不再从事原岗位工作,只转党、团组织关系,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到西藏的人员,参照援藏干部的有关待遇规定执行。
(二)选派干部挂职期间,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休假和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挂职期间,符合条件的选派干部可参加公开选拔和本单位的竞争上岗。
(三)选派干部在挂职期间参加接收单位的考核。挂职期满前,由接收单位做出鉴定,派出单位进行考核。选派干部的考核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10年11月29日下班前

联系人:赵慧 韩国策 

联系电话:60873213

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回复至tuanwei3213@163.com 

附件:选派干部登记表.doc

 
共青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0年11月25日